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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镇小教师请假制度

浏览:83012023-06-24

  阳罗镇小教师请假制度

  为加强组织纪律性,严肃校纪,保证学校工作正常顺利进行,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教师请假制度。

  1、教职工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因病(事)请假,按照“先审批后请假”原则。教师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表。经审批后方可离校。确因特殊原因来不及办理请假手续的,应事先打招呼,返校立即办理有关手续,手续不全或擅自调整工作者作旷工论处。

  2、请假原则:

  ⑴凡病假需持县级医院证明。

  ⑵凡与学校工作无关的事要请假,一律作事假处理。

  ⑶因公请假或参加高一级学历培训,须事先做好工作交代,报教导处批准存档。

  3、审批权限:请假一天(含一天)(下同),由教导处审批;一天至三天,由副校长审批;三天至一周,由校长审批;一周以上报县教委审批。

  4、教师请假每月由教导处汇总一次,上交校长室备案。

  5、教师请假扣除当月部分出勤奖,具体办法按《教师量化考核评分细则》施行。

  6、婚、丧假、产假及连续病假按泰教工(2xxxx)20号文件及补充意见规定执行。

篇2:某小学请假制度

  某小学请假制度

  1、请病、产假须特约医院证明。

  2、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有困难的,经本人书面申请(需提前半个月),可同意请哺乳假三个月之内。请事假一般要安排好工作。课节假得到年级组长同意并登记,三天以内得到校长同意,三天以上得到区教育局同意。

  3、教职工的探亲假安排在假期进行,教职工的婚假一般安排在本学年内进行。

  请事假的补充规定

  为贯彻落实“双休日后取消事假”的文件精神,对原规章制度中关于请事假的条例作以下修改与补充:

  1、原“每月允许半天事假不扣奖金”取消。

  2、原全年请假不超过五天作全勤,应不含事假。

  3、原40课时课节假,可以用于每月半天(3课时)一天(6课时)用。这不作事假,但同样要经校长批阅,与年级组长打招呼,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请假。

  4、看病的情况仍作登记,教导处统计,张榜公布,以便了解情况,实行群众监督,不作课节假处理,对于病假酌情处理。如发现挪作它用,作旷工论处。

  5、必须在安排好工作的情况下看病,若到半天作课节假处理。特殊需要半天者,事先打招呼须经同意。

  6、全年超过40课时后,按事假处理。课节假不写明情况,作事假累计。

  7、事假半天(3课时)扣除月奖金10元,一天(6课时)扣除奖金20元

篇3:仁海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仁海小学教师请假代课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提高工作时效性,保证建立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经校行政会讨论决定,就教师请假、调代课作以下规定:

  1、教师无论是公事或私事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时,必须履行请假调、代课手续,采取与其它课程调换时间或者请同学科的教师代为上课的办法解决。

  2、法定假:婚假、产假等法定假,按相关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室批准,由学校安排代课。

  3、事假:事假一律要求自行调课。半天向行政值周请假,一天及以上需报校长室批准。

  4、公出:教师如果公出,事先必须到教导处登记。公出尽量自行调课,实在调不出的请教导处安排代课。公出期间的课一律开代课单。所有公出应得到校长或分管校长同意。

  5、病假:病假由学校安排代课,但必须在病休前一天请假,报学校批准,如急诊须在上课前请假。病假一律需医院证明。

  6、教师因急事离开学校,不能按时回校上课,或因特殊情况,来不及办理代课手续时,教师本人须课前设法向分管的校长、教导处请假,然后由教导处安排代课,回校后及时补办代课手续。

  7、在公出、请假之前未到教导处办理代课,过后一律不予补办代课手续。凡未按以上规定程序办理调、代课手续者,则视为私自调课或旷课处理。因事假申请调课,事假后需调回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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