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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编辑:文本库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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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村委会公章管理规定

  一、对于一般性的公文处理和盖章手续,一般应事先由村报帐会计审核把关,报村委会主任签字批准到办事处签字登记后再盖公章(如村委会主任外出不能签字时,可委托其他两委主要成员代签);对证明村民年龄、文化、民族、职业等基本情况的,保管公章人员本着高度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涉及宅基地、计划生育等重大事项的审批,由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后再盖公章。

  三、凡涉及集体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定经济合同等村级重大事务需使用村委会公章时,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并经村两委会同意,再经办事处党工委集体研究决定后方可盖章。

  四、村委会公章要有专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须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经办人等内容的登记备案。

  五、不准非保管公章人员擅自随身带公章外出,不准保管公章人员家属随便使用公章,严禁白纸盖公章;村委会公章保管人应严格按规定使用公章,对不经批准擅自盖章的,一旦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情节严重的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其进行予以撤换和处理。

篇2: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公司危险品管理规定

  一、 目的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危险品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证公司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义

  本制度的危险品指的是根据国家标准《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规定的分类标准中的爆炸品、压缩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公司危险品管理由企业管理中心统一领导,各部门主管负责自己管理范围内的安全预防、具体检查工作。

  三、 职责

  1.采购人员负责危险品的采购、运输和装卸,并索取相应的危险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证明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

  2.库管人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培训后,能够正确地、合理地、安全地储存、发放和管理危险化学品;

  3.库管人员必须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出库时随物品同时下发;

  4.生产部门和实验室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合格的培训后,才能领取、搬运、储存、使用、废弃和处理危险化学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应急处理过程;

  5.安全员或体系管理员负责库房安全的检查和特殊事情(过程)的审批。

  四、 具体管理办法

  1.购买申请

  1.1公司各危险品的采购,必须首先填写“申请表”,详细写明品种、数量和用途,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采购人员到相应的采购地点采购。

  2.危险品的购买、运输和装卸

  2.1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国家关于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注册登记的规定比价选择拥有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的供应商,具体参照《采购控制程序》;

  2.2供应商供应危险化学品时必须提供“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采购人员必须认真检查包装上是否张贴安全标签,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应急服务电话;

  2.3供应商必须选派有上岗资质的运输人员,使用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运输车辆,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将危险化学品安全运输到公司内,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保护用品;

  2.4供应商在距离库房1.5米外停车装卸,装卸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进行装卸,装卸时必须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倾倒,卸完物品后应彻底清扫现场,并在装卸现场放置必要的防范器材。

  3.库房管理

  3.1入库

  3.1.1公司各危险品采购入库时,库房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检查采购手续是否齐全,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和公司的采购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后库房管理人员办理产品入库手续;

  3.1.2在领取危险品前,领料人必须先学习该危险品的MSDS,并了解其性质和应急措施,领取时必须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

  3.1.3在领取的过程中,领料人必须严格检查标签,确认所领用的物品正确无误,以免错领造成危险;

  3.1.4危险品的领取必须严格执行两人共同管理,经领导批准后发放,领取双方当场交收等规定,不符合以上规定的,坚决不领货和发货;

  3.1.5搬运危险品时必须严格遵守规定,轻拿轻放,严禁与其它货物混装,在搬运的过程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3.2库房统一管理

  3.2.1危险品在入库前,必须严格检验登记,入库后每月定期检查各危险品;

  3.2.2危险品必须统一存放在公司的库房中(如有特殊情况或原因储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关技术人员申请并妥善处置),库房的设计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院规范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规则的规定,设有明显的“严禁烟火”和“有毒”的标识和安全围栏,库房管理人员根据物品的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湿、消除静电等安全措施,库房中严禁使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等电器设备,必须使用防爆灯照明和防爆开关,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3.2.3库管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危险品的MSDS,危险品应当分类分项存放,相互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达到规定的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潮湿和低洼容易积水地点存放;

  3.2.5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和桶装、灌装等易燃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地点存放;

  3.2.6化学性质或防火、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危险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3.2.7对有挥发性的液体、有毒气体或液体要保证封口的完好,并定期检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对所有危险品库房管理员要严格遵守库房管理制度,在办理出库手续时严格控制出库和记录出库情况。

  4.各危险品的具体管理

  4.1液化气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具体到每个液化气罐要明确安全责任人,食堂用液化气由企业管理中心负责,生产车间用液化气罐由研发中心负责,同时生产用气罐不准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体瓶使用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米;

  4.2.3化学性质相抵能引起燃烧、爆炸的气瓶要分开存放;

  4.2.4不得使用过期未经检验的气瓶。各种气瓶必须按期相关检验部门申请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的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损伤时,应提前进行检验;

  4.2.5气瓶内的气体不能用尽,必须保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4.2.6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的过程中撞坏阀门而造成事故;

  4.2危险化学试剂的管理

  4.2.1公司危险化学试剂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试剂;

  4.2.2危险化学试剂由部门安全员统一领用,实行谁领用谁负责的原则;

  4.2.3安全员领用危险化学试剂时,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发放记录,并且对安全员进行MSDS培训;

  4.2.4对于暂时没有用完或没有用完的危险化学试剂,不得遗留在生产区域或办公室,要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

  4.3印刷物质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质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释剂和洗网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质仅限定为操作工领取,车间内指定统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并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机时要及时清理现场,现场不得遗留印刷物质。

  4.4机物料管理

  4.4.1机物料由技术研发中心统一管理;

  4.4.2对于润滑类用油,由使用人现用现领,其它类机械类用油,由安全员统一领用、管理;

  4.4.3 对于所有的机物料,使用剩余时由使用人退回库房或者由安全员统一锁在铁箱里,确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险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必须做就业前体检,确认无任何禁忌后方可上岗;

  5.2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操作;

  5.3操作人员在使用危险品的过程中必须穿戴必须的防护用品,应保持操作现场空气流动,操作结束后应将现场清理干净;

  5.4操作人员在使用的过程如发生意外情况,应采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余处理

  6.1对于当时没有使用完的危险品,使用人要交由相关技术人员保管或退回库房,确保剩余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产现场不得遗留任何化学危险品;

  6.2危险化学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给供应商进行回收处理;

  6.3危险品的外包装如包装器皿、包装袋等必须由相关人员经过预处理后方可交由供应商统一回收,严禁乱扔;

  6.4生产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残液必须经过预处理后方可排放到相应的排水管道中。

  7.预防检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全面大检查,部门内部要每月进行检查,力求公司不违规使用或使用过期的危险品,确保各种危险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门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员要定期检查自己部门的各项安全情况,并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做到以预防为主;

  7.3对于相关设施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器具,要及时向公司申请报废,确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对于已经到期的危险品,库房管理人员要及时向部门主管申请报废,对其进行安全处理,确保每一种危险品在出库时是合格的产品。

  8.安全管理

  8.1当发现公司危险品有潜在危险时,公司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向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汇报,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

  8.2公司相关负责人工作过程中与政府相关部门密切联系,关注国家在危险品方面的要求和动向,做到与国家要求及时吻合;

  8.3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到国家相关部门参加培训,使得公司技术人员及时补充自己的不足,做到业务熟练,持证上岗,加强公司的管理能力。

  9.应急措施

  9.1当发生少量危险品泄露时,要按照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处理,并采取措施防止泄露加剧,造成环境污染;

  9.2如发生危险品大量泄露,对环境造成污染、酿成火灾、发生人员中毒或灼伤等事故时,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预案》执行应急行动,并按照《改进、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进行纠正和预防;

  9.3对危险化学品中毒、灼伤等事故可按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中的救急措施来进行;

  9.4未涉及内容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的相关内容执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篇3:公司检修作业定置管理规定

  公司检修作业定置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生产现场标准化作业,规范检修作业行为,使检修工器具、工具柜、工具房、各设备部件等定置摆放整齐,做到标准高、质量优、工艺细、环境美,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检修作业的定置管理。

  第二章 定置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三条 地面分界:

  (一)划定界限分检修区域、通道区域和格栅区域。

  (二)根据现场工作场所的需要划定区域。

  (三)分界线进行清晰地标记。

  (四)维持分界线的清晰和不退色。

  (五)对于检修区域有厂内公路以及其它有可能通过机动车辆的区域应明确划分行人通道和机动车道,如禁止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用清晰的标志注明“禁止通行”,并用标示牌指明绕行路线。

  (六)机动车通道和人行道留有充分的宽度保证自由通行。

  (七)禁止使用高光泽的油漆作地面分界的材料,使用统一的分界标识。

  (八)划线根据用途的不同分为“警戒线”“禁止阻塞线”“防止碰头线”“防止绊跤线”,分界线的宽度统一为100mm,所使用的颜色为黄色,色标号为Y100。

  (九)在消防设备区域检修,消防设备附近涂刷“禁止阻塞线”。

  (十)在开关附近检修,开关下划分 “禁止阻塞线”。

  (十一)“禁止阻塞线”区域应保证配电柜门、抽屉开关全部打开状态时而不被阻塞。

  第四条 检修区域定置管理

  (一)主重要设备检修要绘制定置管理图。检修班组技术员绘制定置图,定置图上要标明各区域荷载,定置图的绘制应考虑物件重量、作业面积、工艺要求、安全通道等条件,在定置图上明确所有重要设备、拆卸的重要部件、工具柜、移动检修休息间等所在的具体位置、垫层级别及垫层要求。

  (二) 检修区域存放的物品不得阻塞消防通道和主要交通道路,用黄色线条对该区域进行画线, 拆卸下来的设备、零部件摆放做到横成行,竖成线,并用标牌标明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对于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安全以及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物品应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三)在厂区室外临时存放大型物品时,必须存放有序,排列堆码整齐。

  (四)以划线的方式规定出检修用车辆的存放点。

  第五条 设备定置管理

  (一)设备周围留有检修维护及运行操作人员的通行场地,使维修者、操作者能安全出入。

  (二)符合安全文明生产及标准化检修的要求。

  (三)主重要设备检修各部件根据定置图要求摆放。

  第六条 生产现场定置管理

  (一)所有的生产现场不准存放闲置设备、材料、工器具及杂物,尤其是通道处。

  (二)生产现场有主重要设备检修工作,必须使用围栏整体或间断隔离(间断隔离要用安全警示带 连结成一个整体)的方法将检修区域与场所隔离开,并在检修现场明显位置放置设备安全标识及检修工艺牌,并粘贴相关内容。

  (三)现场备件的摆放 :检修现场要用的设备、备品备件定置摆放在指定区域内,并做好标识,标识字迹清晰、工整、内容真实。备品备件应按其结构特点合理采用摆放方式,防止在存放过程中发生变形。易锈蚀及精度要求较高的备品备件应做好防腐、防尘工作,防止出现锈蚀、磨损等性能劣化情况。

  第七条 现场工具柜定置管理

  (一)设备、材料、工器具及消耗品,分隔管理。

  (二)如在休息间存放物品时,摆放整齐有序,根据功用的不同,分区存放并进行标识,在各功能区 之间预留足够的安全通道。休息间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

  (三)在工具柜内存放物品时,备品、工器具和消耗品按照用途、种类及规格分类存放,摆列整齐 划一,对存放的各类物品进行标识。工器具使用完毕后,应摆放回原位。

  (四) 在现场货架上存放物品时,对小型备件及各类螺栓分开存放,排列有序,对存放的各类物 品进行标识。

  第八条 油品的存放。

  (一)新到各类油品专桶专用,标明牌号及到货时间,分类储存在指定地点,检修完后及时清理出 现场。

  (二)回收的废油存放在指定地点,废油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与新油桶及其它种类的油桶混用。

  (三) 润滑油应分类摆放或存储在指定地点,设立标识。

  (四) 油品储存应做好防潮、防尘措施,取油完成后及时封盖,防止油品变质。

  第三章 附则

  第九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4:公司厂服管理规定

  公司厂服管理规定

  一、厂服管理目的

  为树立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进一步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及仪表要求

  1、所有员工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着装,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工作时间须注意仪容仪表,穿着整洁、得体、大方。

  3、厂服应经常换洗,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现象。

  4、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公司统一发放的厂牌。

  三、厂服的使用及发放

  1、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的员工,一周后由主管到行政部领取当季厂服。

  2、厂服配发期间为两年,自配发日算起,如遇到工作原因发生意外损坏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人事部核实后,准予提前换发。厂服配发到期不能继续使用的,由本人填写申请表,经人事部核实后换发。换发时交旧。

  3、如因个人原因,造成厂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须按要求提前换发,由本人补缴相应的费用(批发价)。

  4、员工离职时,按以下相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从离职当月工资内扣除):

  (1)入职未满半年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100%费用;

  (2)入职半年以上一年以下离职者,收取厂服成本的50%费用。

  (3)入职一年以上离职者,免收厂服费用。

  四、厂服穿着要求

  (1)桔红夏服:在车间里上班的人员穿着。穿着时所有衣扣、衣袋扣、带扣扣上,保持整洁,不得污脏损坏。允许在天气较热时解开最上方一个衣扣。不得卷裤腿。

  (2)黑色冬服:在车间或办公室里上班的人员穿着,要求穿着时拉链要拉上,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拉链必须拉至与NDC水平位置以上,下方扣子必须扣上。裤子穿着整齐,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保持整洁。

  (3)浅红短袖:办公室人员穿着。穿着时允许最上方扣子不扣,其它扣子扣上,上衣下摆必须扎入裤内,裤子允许穿着暗色便裤。保持整洁,不得污脏。

  (4)女空姐夏服:办公室女同事穿着。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不得着便裤、便裙。

  (5)西装:要求整齐、清洁、挺括、大方。平时允许不扎领带,不扣上衣扣,但衣袋盖要盖上,保持上衣平整、裤线笔挺,衣裤不起皱,内衣扎入裤内,不得外露于上衣下摆之外。

  (6)鞋子:要求穿着劳保鞋或黑色或棕色皮鞋,鞋带系紧。

  (7)客服人员工服:(未发放之前按以上要求执行)

  (8)办公室人员星期六允许着便装。但男士严禁穿短裤,女士严禁穿超短裙,高腰、低领衣服。

  (9)5-10月份着夏服,10-5月份着冬服。季节交换时,如5月份、10月份允许自选夏服或冬服,但不得冬夏装混穿(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五、处罚措施

  (1)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10-20元/次。

  1、上班时间着便衣的;

  2、上班时间冬夏装混穿的(如上身着夏装,下身着冬装);

  3、上班时间厂服、便服混穿的(如上身着厂服,下身着便装);

  4、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的;

  5、随意丢弃厂服,影响公司形象的;

  6、在厂服上乱写乱画或印染其它图案的。

  7、其它严重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2)下列情形未按要求穿着厂服的,处罚5-10元/次。

  1、衣扣不按规定扣上的;

  2、上班时间卷袖、裤腿的;

  3、衣领不整或较脏的;

  4、内衣不按规定扎入裤内外露于上衣下摆的;

  5、厂服较脏或有异味的;

  6、厂服有损不及时修补的。

  7、将衣服放在肩上或披在身上的。

  8、穿拖鞋、布鞋、凉鞋上班或参加早会的。

  9、鞋带松了,未及时系上的。

  10、其它违反穿着规定的情形。

  六、遵守注意事项

  1、员工临时穿着厂服在公司外或进出公司门口更要注意维护公司形象,保持衣着整洁;

  2、员工对配发的厂服有保管、修补的责任;

  3、应尽量减少厂服在非工作时间的损耗;

  4、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厂服的式样;

  5、员工不得擅自转借厂服;

  6、厂服应保持整洁,如有污损,员工应自费进行清洗或修补;

  7、行政部负责对以上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每发现1次予以扣款处罚,并计入当月绩效考核;

  8、班组长和主管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用厂服的责任。

篇5:Z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Z公司员工管理规定

  为增强工厂员工的责任感,提高员工的积极性,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职与选用

  1、用人原则:重选拔,重潜质,重品德。

  2、招聘条件:合格的应聘者应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条件,同时具备敬业精神,协作精神,学习精神,创新精神。

  3、所有员工都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并遵守公司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法律法规。

  4、所有新进员工,都必须经人事行政部培训,并且在本员工管理制度上签名表示同意遵守公司员工管理制度后,方可上班工作。

  5、新进生产线员工入职后1-7天为试工期,试用不合格辞退,无工资发放。入职后的生产线员工按目标产能制计时,第二个月计件,多劳多得。非生产线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

  二、考勤管理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2:30-16:30,晚上加班的加班时间依工作内容定。遇有特殊情况,或者遇时间调整,按工作需要安排。

  2.考勤

  1)打卡制度:

  ①本厂实行指纹识别打卡制度,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上下班打卡制度。

  ②漏打卡的,填写补卡申请,部门主管签字证明,由厂长最终签字生效,否则作旷工处理。遇打卡机故障未能正常打卡,应填写补卡申请,在24小时内交由厂长签字认可,过时不予受理,作旷工处理。

  2)迟到,早退与旷工:

  ①迟到/早退:上班必须提前10分钟到达岗位,做好工作前的准备,不得迟到/早退。未按时打卡上班算迟到,提前打卡下班算早退。

  ②迟到/早退的处罚:迟到/早退每1分钟罚款1元。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处理。

  ③旷工:迟到或者早退30分钟(含)以上者算旷工,30分钟以上至4小时算旷工半天,4小时以上者算旷工一天。旷工半天,扣罚一天半工资;矿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计件员工罚款时,按公司标准工资进行扣除),连续旷工三天(含三天)或者累计一个月旷工五天以上者视为自动离职,自动离职者不发工资。

  3.请假

  1)请假程序:请假需本人填写请假单,由工厂授权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文员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假,需具有职务代理人签字。生产线员工请假签至主管,管理人员请假签至厂长;职员请假必须逐级签核,不准越级请假。凡是请假人员需以签字同意之日起执行。员工请假必须需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才可离开工作岗位;不得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下需经主管批准,并事后补写请假条,厂长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2)病假:请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或指定的医院开具之《病历单》,方可生效,否则按旷工处理。

  3)事假:进厂未满一年者不可请超过三天之事假;进厂满一年者方可请长假,但最长不得超过十天(公司放2假例外),且全年只可请一次长假。无假中假。事假全年不得超过12天。

  4)产假:按国家规定执行。

  5)员工请长假需提前三天,管理人员请长假需提前十天。请假最小时数为两小时,不足两小时者以两小时计算,八小时为一个工作日。所有请假单必须经相关人员签字同意后方可生效,否则以旷工论处。员工请假3天和以上者,公司将推迟一个月发放工资。

  4.考勤奖励:每月对按时上下班的员工实行全勤奖,每月未迟到,早退,旷工,并未请假的发放全勤奖50元。

  5.加班

  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要加班时,各部门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加班安排,包括什么时间加班,加班多少小时等。安排加班时,各部门需在当天下午15:30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核准后方可生效。无经核准加班其加班工时无效。如因职务及工作需要,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之加班安排。各部门必须如实记录员工加班工时,若发现少记或多记,主管连带处分。所有加班工时无效。

  6.调休:公司如果遇到特殊情况,如停电等,需要调整工作时间的,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的调休安排。这也是国家法律所允许的。

  三、离职规定

  离职规定分为四种:辞职、辞退、开除、自离。

  1、辞职

  1)满试用期的所有职员工辞职,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请。辞职申请表由员工本人填写,经拉长、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后方可生效。管理人员和文员级以上人员最终须经厂长核准同意后方可有效。主管级人员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方可有效。并在离职前交接好工作,在约定日期领取工资。

  2)新进员工工作未满半个月即辞工的,扣罚全部工资;急辞工的,扣罚一个月工资。

  2.辞退(解聘)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1)工作散漫,屡教不改、影响生产工作秩序者。多次违反工作、厂规厂纪,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不服从管理者。工作生产怠工,影响生产进度而不能保证客户交期,导致公司信誉、经济受到损失者。

  2)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者。利用职务之便接受贿赂收取回扣者。散布不利于公司言论,影响和打击报复公司人员的工作、生产积极性者。破坏公司公共设备设施和财产者。泄漏公司相关的产品、质量、技术、文件和其它相关机密者,严重送司法机关和处理。

  3)公司歇业、转让、业务紧缩、亏损,不可抗力需暂停工作或生产一个月以上时。公司因生产技术变化,有必要减少员工而无适当工作可提供安置时。

  4)员工经教育培训仍不能胜任职务工作生产,也不宜改调其他工种职务时。不服从工作安排,导致生产工作无法完成或滞后者。记大过而无改正者。

  5)辞退单由拉长填写,经部门主管、厂长签核同意生效,

  6)公司辞退人员原则上将不再予以录用,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公司将依法追纠赔偿。

  3开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者,公司将予以开除处理:

  1)试用期被证明不合格者。工作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者。偷盗公司或他人物品者。泄露公司机密者,打架斗殴者,在宿舍内或上班时间赌博、酗酒或吸毒等。

  2)开除人员之辞退单由部门主管填写、行政部签核后生效,公司开除人员公司将不再予以录用。

  4.自离

  1)连续旷工三天(含)以上,或当月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作自离处理。尚在试用期之员工旷工一天以上,作自离处理。

  2)凡自离人员扣除全部工资,导致公司遭受损失时,依法诉请司法机关追纠赔偿。

  四、行为准则

  为了员工与工厂的安全运行,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员工工作期间,应了解,注意安全生产知识,遵守本厂行为准则,以做到安全生产。

  1)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超短裙,不得留长发(女员工有长头发的,工作期间应将头发束起。),应按要求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乱丢乱放材料机器设备等,注意工作范围的整洁卫生等。

  2)未经培训,不得胡乱使用相应机器设备,否则发生事故时由当事人承担主要责任。员工应爱惜工厂一切生产机械设备,正确操作机械设备,节约使用生产材料。不得故意损坏工厂设施设备,下班后及时检查并关闭设备及电源。每发现一次违反规定者,罚款5元。

  3)根据工厂需要及职责规定,积极配合同事工作,不得故意拖延,推委,置之不理甚至拒绝。

  4)应坚守自己岗位,不得闲谈,嬉笑,打闹,胡乱串岗,甚至工作时间吃东西,玩手机,睡觉。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工作时间严禁打私人电话。禁止在厕所抽烟,每发现一次,罚款10元。

  5)员工之间应团结友爱,和睦相处,不得拉帮结派,打架斗殴等,违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6)员工应遵纪守法,自尊自重,不得偷窃公司及他人财物,若发现偷盗者立即开除并酌情罚款,严重者送公安部门处理。

  7)员工对公司管理有意见的,应当面或者找厂部有关领导逐层提出申诉,任何人不得意气用事,怠慢工作,聚众闹事或者做出其他违规违法行为,违者立即开除,不做工资结算。

  8)上班时间不得无故离开工厂,上班时间原则上谢绝亲友探访。

  9)员工无理取闹,纠缠领导,影响本厂正常生产的,将提请相关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并扣罚全部工资。

  本人同意并遵守以上规定,如有违反,愿意按上述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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