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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小学学生多元评价方案

编辑:文本库202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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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小学学生多元评价方案

  一、活动目的

  本着尽量让更多的孩子感受学习的成功,体现我校“为了孩子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孩子”教育理念,鼓励孩子的特长、个性发展,进一步落实素质教育的培养要求,我校特制定和实施蒲公英多元评价系列制度。

  二、评价内容

  共设:12颗星,具体评价方法详见各项评选方案。

  1、进步之星

  2、行规礼仪之星

  3、IT之星

  4、科学之星

  5、美术之星

  6、音乐之星

  7、英语之星

  8、体育之星

  9、书法之星

  10、数学之星

  11、文学之星

  12、小明星

  三、评选办法

  1、每学期末每位学生根据各类星星评选标准进行自评、同学互评。

  2、进步之星、行规礼仪之星、小明星、书法之星由班主任负责评价,其余各项由相应学科老师负责评价。

  3、学生各项非教育系统的获奖证书直接上交相应学科老师,以参与相应星星的评选。

  4、学生上交书法作品(注明班级、姓名)、证书复印件给书法老师,学校备案。

  四、激励手段

  各类单项星每班按总分评选2名校级星,如“校级数学之星”、“校级文明之星”等。班级星如“班级数学之星”、”班级美术之星”、“班级行规礼仪之星”等设在5名以内。(班级星届时由班主任宣布名单,不再发放奖状。)

  学科老师经过评选按成绩高低向班主任老师提供5个获星名单,供班主任确定获星级别,统一上报政教处。

篇2:W二十一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W二十一中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一、指导思想

  ****年秋浙江省开始的高中新课程改革实验,在教育理念上强调知(认知)、情(情感)、能(技能)三维目标的统一,重视学生的个性发展,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自主选择性,评价的过程性和综合性,建立发展性评价制度,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成长记录给学生提供了判断自己学习质量和进步情况的机会,也为教师最大程度地提供了有关学生学习与发展的重要信息,把课程和学生的发展保持一致,提高了评价的效度”,在新课程高考方案中,成长记录及综合素质评价还将成为高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因此,记录、保存、上报学生的成长记录是非常严肃的工作。学生学业成绩侧重以学分认定的方式进行评价,素质发展记录主要反映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素质评价采用“写实性评价+等第评价”的方式,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组织实施,评价程序公开、透明,评价结果经公示后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二、评价要求

  为了落实学校学分管理和认定制度,配合学校(政教处、校团委等)针对学生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学生管理,真实记录我段学生在各个维度上素质发展的状况,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统一标准,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发展记录各维度及等第认定参考下列标准填写。

  1、普高综合素质评价(以电子学籍为准)

  素质发展记录维度自我评价任课教师评价班主任意见等第

  品德等第

  审美与艺术

  运动与健康

  探究与实践

  劳动与技能

  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

  2、各维度填写参考

  (1)、自我评价。由学生填写,主要填写学生在相应维度中的态度,过程和体验。

  (2)、任课教师评价。由相关科目教师或指导师填写,也可以由班主任填写,主要是写实性评价。比如学生参加某次活动的态度,获得相应奖项等。

  (3)、班主任意见。由班主任填写,主要是对学生在相应维度中的态度,过程和体验的评价,以及对学生所获得相应奖项的确认。

  3、等第评价标准。

  等第评价,分A-优良、P-合格、E-需努力,三等,由班主任填写,基本遵循“A等要鼓励,E等要慎重”的原则。各维度比例学年评定时,各班控制在20%左右,超过20%的要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申请,不合格比例控制在5%以内,被评为不合格的学生要附加说明。

  (1)各维度等第评价标准,由班主任填写。原则上学生只要在参加的活动中获奖,不论奖项高低都填A等,奖项由学生荣誉证书以及相关处室通知为依据。如果学生所获奖项较多,尽量把不同的奖项分布在不同的维度内,以增加学生A等的数量。

  例如,学生参加健美操比赛获奖,可以填写在“审美与艺术”,也可以填写在“运动与健康”,但该生只在一个维度上记A等。假如该生在校运会上还有获奖,把健美操比赛获奖填写在“审美与艺术”,比较合适。这样该生在“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两个维度上都有A等。再如每学期的“科技积极分子”,可视情况需要,在“探究与实践”“劳动与技能”“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三个维度选填。

  学生没有获奖记录,一般均为P等。由于“品德等第”维度对应的奖项较少,若没有获奖记录,可根据学生表现,班主任进行适当调控,再认定为A等或P等。

  评价为E等的维度,需经相关或相近科目的教师协商,段长同意,方可认定。例如,学生经常上课睡觉、作业不交等违反校规,或被处分且未撤消者,可以考虑“品德等第”维度为E等。

  (2)评定程序如下:

  第一,直接认定:当年被评为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干、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可直接评定为优良等级。

  经过班级评定工作小组评议,对有违法的行为或受学校纪律处分未撤销的学生,按照要求评定为不合格。

  第二,民主评定:班级综合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确定等级;评定结果由班主任在班级内张榜公示一天,如有异议,请在当天向班级素质评定工作小组申请复议,再确定等第后告知。

  第三,将结果上报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生所在年级段公示一周,最后确定。在此期间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提出复议,学校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三、组织管理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使综合素质评价的方法具有可行性,并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和公正,按照要求,学校将建立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智英副组长:金平胡珏

  成员:赵庆东陈钦权柯路明、厉园光、张亮、陈建国、刘化广、王昌君

  重点项目考核组长:劳动与技能--周高楼、探究与实践--张亮、运动与健康--徐春景、审美与艺术--林苁(音乐)、胡云(美术)

  各班级要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班级工作小组,班主任任组长,成员任课老师2-3人,各班主任在开展工作前,将工作小组名单以前上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备案。

  四、相关说明

  1、由全班集体参加的项目获奖,如果该项目不能体现学生的个性特点,以该奖项认定学生相应维度为A等不合适。例如,参加广播操比赛班级获奖,以此为依据给全班同学在“运动与健康”维度上都填A等有些牵强。如果该项目是班上部分同学参加且能够体现学生的个性特点,例如,参加跳绳比赛,参加篮球比赛等获奖,应该在“运动与健康”维度上给参加的学生填A等。

  2、若学生在六个维度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维度为E等,综合素质等第不能为A。

  3、学生有突出贡献,经学分认定中心核实的,综合素质等第可以为A。例如,学生参加某项活动,为学校的发展和声誉产生积极影响的,经核实综合素质等第可以为A。

  4、各位相关老师必须严守纪律,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和时间完成学生综合素质的测评工作,遇到特殊情况,应及时向学校综合素质评定领导小组上报。按程序认定的成绩和评价结果由学校负责,未按规定程序更改成绩和评价结果的,其后果由更改者本人负责,且一经发现后,学校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5、加强配套制度建设

  为体现公正、公平、公开,本着为全体学生负责的工作原则,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必须实行严格的公示制度、诚信制度、监督制度、培训制度和监控制度等,以杜绝舞弊现象。

  (1)公示制度

  综合素质评价方案和程序,应提前通过校园网站向社会、家长和学生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等第评定获得A等和综合素质评定获得优良的名单要在学生所在的班级公布一周。要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家长、学生对改革的理解与支持。

  (2)诚信制度

  建立综合素质评价、成长记录袋的诚信机制。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有关人员,签订诚信协议书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培训制度

  学校要按照安排表采取措施,保证每位参与综合素质评价的人员得到及时有效的培训,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和综合评定能力,以确保评定结果的权威性与可信度。

  (4)公正性保证:

  评价的公正性在程序上主要由自评、教师评价、材料审核、公示、复议、及时上报并不得更改、接受各利害相关人的监督等一系列配套措施来保证。在操作上主要靠宣传、培训等教育措施来保证。

  (5)监督制度

  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综合素质评价中可能危害公平、公正的现象和行为,或者对结果存在异议的,可向学校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投诉。投诉电话:zz

篇3:N波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波宁二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品德表现”项目考核实施细则

  “品德表现”考核实施细则:

  1.学生每学期进行一次品德表现考核

  2.考核结果记入“学生品德表现考核记录表”的纸质稿,并最后填入电子稿,相关内容输入电子档案中的“学生综合素养情况记录表”。

  3.学生“品德表现”考核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写实记录,以文字形式记录学生在相关考核内容上的表现及获得的荣誉;一部分为量化评价,根据每一项考核内容具体要求的量化评分,得出学生的考核总分。

  4.写实记录由每个学生自己登记,班主任审核;量化评价分为学生互评和教师评议两个部分。

  5.每班通过民主选举,推选出学生互评委员会,担任对班级每个同学的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评分的工作。教师评议由班主任在听取任课老师、导师意见的基础上完成评分工作。

  6.每学期学生的“品德表现”考核结果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并告知家长。

  7.高三第二学期,把学生每学期的量化考核分数进行累计,以学生互评分占总分70%,教师评议分数占总分30%的比例,结算出学生的量化评价总分,根据分数的高低,全校终评出占全年级总人数25%的A等同学名单,并进行公示5日,接受全体学生和家长的监督。最终结果经学生签名确认,再记入电子档案。

  品德表现量化评分标准:

  基础项目:

  1.品德操守:(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2)严肃地对待国旗、国徽和国歌(3)积极参加党团组织主持的群众性活动(4)爱护国家财产(5)不做有损国格的行为,敢于制止他人的错误行为(6)尊敬师长,听从师长的教导(7)能体谅帮助师长(8)团结同学,爱护同学,共同进步(9)言行、举止文明,尊重他人,同情和帮助有困难和疾苦的人

  2.责任义务:(1)有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关心集体(2)爱护集体,维护集体利益,服从集体决定(3)积极参加集体活动,为集体服务(4)爱护集体财产(5)表里一致,说真话,不弄虚作假(6)守信用(7)拾金不昧(8)不搬弄是非,不搞小团体(9)能明辨是非善恶,支持正义公道,反对邪恶

  3.行为习惯:(1)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2)有组织纪律性(3)遵守校纪校规,遵守公共秩序(4)对他人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正确的态度(5)能与同学老师正常交流,举止文明,礼貌待人,不打架(6)穿戴整洁大方,与中学生身份相适宜(7)参加健康的文体娱乐活动,抵制落后、腐朽文化的侵害(8)能服从分配,具有团队意识,能与他人协作完成各项工作和任务(9)个人卫生习惯良好,注意公共卫生,自觉保持教室、校园、家庭等环境整洁。

  得分说明:各项各有9个具体指标,每个指标5分,共135分。

  加分项目:获得校级以上德育方面的奖励,按等级加分

  全面发展奖、校级优秀团干部:每人每次加15分

  12单项奖、校级优秀团员和志愿者:每人每次加5分

  竹洲之星综合奖:每人每次加25分

  竹洲之星单项奖:每人每次加20分

  局级优秀:每人每次加30分

  市级优秀:每人每次加35分

  省级优秀:每人每次加40分

  扣分项目:

  抄袭作业或不按时完成并上交作业:

  1-5次不扣分;6次扣2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迟到或早退:(迟到时间以校预备铃7:25为准)

  1-4次不扣分;5次扣3分;之后每增加一次扣一分

  作弊 作弊一次扣15分

  值日 每逃值日一次扣3分

  旷课 每旷课一节扣3分(包括自修课、活动课、体育课、学校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或听讲座)

  违规使用手机等电子类产品 每查到一次扣3分

  受到学校处分的扣分标准:

  被学校处以通报批评处分的:每人每次扣5分

  被学校处以警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10分

  被学校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每次扣15分

  被学校处以记过处分的:每人每次扣20分

  基础项目得分与加分项目和扣分项目的分数总和,就是该生该学期品德表现量化得分。

篇4:L湾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湾龙中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新课程改革的精神,全面考核我校学生的综合素质,转变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建立有利于学生全面和谐发展的评价体系,根据《浙江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指导意见》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z

  组员:zz

  2、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开展,负责审核学生综合素质的定性与定量评价,并确定学生的毕业综合评语和“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等项目测评的最终等第。

  (二)成立相关测评小组

  1、综合评语实施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高一高二各班主任

  (2)工作职责:组织宣传学习;每学期组织学生自评与同伴互评,撰写、上报综合评语,并及时进行反馈;负责相关档案的收集整理工作。

  2、审美与艺术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z

  组员:z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音乐专项测评与美术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3、运动与健康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z

  (2)工作职责:负责本项目中的运动技能专项测评和体能测评,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审核学生免测条件,确定免测学生名单;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4、劳动与技能测评机构:

  (1)人员组成

  组长:z

  组员:高一高二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任教师及有关实验员。

  职责:负责学本项目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技能,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等五个专项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测评领导小组提供劳动与技术类A等申报名单。

  5、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z 副组长:z

  组员:参与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活动的相关教师。

  (2)工作职责:负责学生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三个专项的测评工作,初步确定学生测评等第;及时向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提供本项目学生测评等第情况。

  三、评价内容、形式及办法

  1.定性评价

  (1)评价内容:学生道德品质、公民素养、情感态度、合作精神等方面的素质。

  (2)评价形式:综合评语(包括分层概述、突出表现、纪实性材料等)。

  (3)评价办法:在学生自评、互评、任课教师评价基础上,由班主任每学期撰写一次;毕业综合评语由毕业班班主任在各学期评语的基础上,结合学生的发展变化情况进行撰写,并经学校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表。

  2.定量评价

  (1)评价内容:审美与艺术(音乐、美术)、运动与健康(体育与健康)、劳动与技能(理化生实验技能、信息技术、通用技术)、探究与实践(研究性学习活动、社会实践、社区服务)四大块。

  (2)评价形式:确定“测评等第”,分A、P、E三等(或P、E二等)。

  (3)评价办法:由学校各测评小组每学年组织测评一次,测评成绩分A、P、E三等(或P、E二等),其中A等不超过20%,E等不超过5%。学生测评最终等第由学校测评领导小组根据浙江省有关测评规定予以确定,其中A等不超过25%,E等不超过5%。对评定结果中获得A等的学生在校内张榜公示,对评定为E等的学生给予书面通知。

  四、评价时间安排

  1.综合评语(定性评价)每学期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期结束前2周内完成;毕业综合评语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完成。

  2.审美与艺术、运动与健康、劳动与技能、探究与实践项目测评(定量评价)每学年实施1次,要求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15周前完成;学生测评最终等第在学生毕业当年的4月份确定。

篇5:T河中学学生和谐之星评价方案

  河天中学学生“和谐之星”评价方案

  --和谐育人育和谐人

  一、指导思想

  为推进和谐教育,发展学生核心素养,通过评先评优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使学生生动活泼、健康主动、全面和谐发展,学校将开展各类评价活动。通过评先评优,激励学生向上向善,树立学生良好榜样,以榜样的力量影响人、感动人、教育人,让全体学生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促进学生和谐健康成长。经研究决定,学校特制定《河天中学学生“和谐之星”评价方案》。

  二、评价原则

  1.以德为首。将学生的德行表现作为各项评价的首要条件。

  2.赏识、激励、关注。以赏识教育的态度来关注与重视每一个学生,通过评价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正面引导。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落实人文底蕴、科学精神、学会学习、健康生活、责任担当、实践创新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原则。

  三、评价项目和标准

  学生评价包括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以学生成长记录袋为准,终结性评价包括毕业生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和谐之星”评价。“和谐之星”作为校级学生荣誉,每学期期末组织评比。“和谐之星”包括学优之星、金桥之星、体艺之星、悦读之星、乐助之星、护创之星,除学优之星外,其余项目各班一名。

  (一)评选前提条件:

  1.思想品德好。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劳动,爱护公物,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遵守《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生守则》等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好。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积极向上。

  3.身心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体、心理素质。

  (二)各类评价项目的标准条件

  1.学优之星

  善于学习,成绩优秀。期末全区质量测试总分在年级段前30名。七、八年级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思,九年级测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思、体育(九年级分数按中考比例计算),具体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确定推荐。中考根据上龙湾中学分数线确定名单。

  注:期中考试等奖励由教务处牵头组织,每年段取考试成绩前20名学生(学习标兵)和学习进步学生(阔步前行之星)给予表彰,进行全校性通报表扬和发放奖状。

  2.金桥之星

  热心服务,能力突出。必须为学生会干部或班干部、团干部,能热心为学校、班集体工作,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体艺之星

  特长明显,技能深厚。积极参加学校及其以上级别的体艺比赛,在体育、音乐、美术方面成绩优异;在体育节、艺术节活动中表现突出者,为学校为班级获得荣誉。

  4.悦读之星

  乐于阅读,善于写作。组织全班同学早间认真朗读;课余时间积极借阅名著;积极写作,发表小文章、小论文等;参加读书节的各类活动(包括演讲、朗诵、读书节征文等)并获得奖次。

  5.乐助之星

  敢于担当,乐于助人。乐于帮助学校做好图书管理工作,并表现优异者;乐于帮助学习有困难或生活有困难的同学;有拾金不昧的良好的情操等。

  6.护创之星

  热爱劳动,善于创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学校志愿者服务活动;爱护公物,有较强的环保意识和卫生意识,能节约用电用水,主动捡拾垃圾,敢于制止破坏公物的行为;肯于钻研,学业成绩进步明显;积极参加小发明、小创造,积极参加科技节活动以及并表现优秀者。

  四、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一)缺乏诚信,在考试过程中有做弊行为的。

  (二)体育测试成绩没有达到合格以上。

  (三)南拳测试没有达到合格以上。

  (四)顶撞老师或欺负同学,经查实的。

  (五)缺乏安全意识,出现不安全行为,经查实的。

  (六)其他严重违反学生行为规范、校规校纪的。

  五、评选程序

  (一)班主任组织学生学习和谐之星评价方案。

  (二)每学期期末,班主任根据评选条件确定每项候选人若干名(除学优之星外),组织全班同学民主投票产生意向对象。学优之星由教务处根据学生成绩确定。

  (三)再征求任课教师意见,确定每项和谐之星(除学优之星外)最终人选并填写和谐之星推荐表上报政教处。

  (四)政教处审核汇总“和谐之星”各项名单,并根据“裕辉教育基金你实施方案”组织通报表彰,并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六、其它说明

  (一)每项“和谐之星”(除学优之星外)每班只能推荐1名学生,每名同学只能参与一项“和谐之星”评比。

  (二)河天中学原学生评先评优方案废止。

  (三)上述方案解释权归河天中学,具体由政教处负责实施,教务处协助。

  河天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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