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华学校疾病与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华晶学校疾病与卫生事件报告制度
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各班班主任每天要严格落实晨检制度,检查班内学生的出勤情况、身体状况及教室环境卫生、学生个人卫生及精神状态。
2、对于身体不适的学生班主任需了解学生就医后的情况与病情,了解该生当天的饮食、活动场所和接触人群并做好记录。必要时班主任需陪同学生请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做进一步检查处理。
3、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校园环境的每日消毒,加强人群高聚集场所得卫生建设。搞好环境卫生彻底消除卫生死角。
4、班主任或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发现各类传染病疑似病人,应立即隔离,不得与其他同学接触,并及时向学校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政务处)汇报。
5、领导小组成员要通知学生家长,送疑似病人到指定医院就诊。同时电话追踪医院诊疗结果。
6、对超过3人以上有异常情况的,由校长室汇总后报县级控中心、教科局。
7、对确诊为传染病除隔离病人外,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对病人去过的地方进行消毒。
8、加强离校就医学生的监控,及时了解学生的病情以便于制定相应得防疫措施。
9、加强学生的卫生安全意识,定期对学生进行卫生安全教育。学生之间要相互监督,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治疗。
10、对于突发卫生事件班主任需及时上报学校,学校传染病工作小组要做好事件的处理和上报工作。在最短时间内使学生得到医治,控制好事件的局势。维持好正常的教育与教学秩序。
篇2:沂山小学疾病防疫管理制度
沂山小学疾病防疫管理制度
学校要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有关法规性文件的规定,依法管理学校卫生及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性防治工作。
一、对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国家规定的计划免疫接种除外)必须经市卫生局、教育局批准,并由市卫生防疫站统一组织实施。
二、为杜绝意外发生,学生疾病防治用药统一由卫生防疫站提供,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径药物。
三、传染病防治实施预防接种时,预防接种专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一人一针一筒”,加强无菌观念,并确保医疗器械的卫生及操作的规范,学校卫生分管领导及校医有责任对接种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开展学生常见病、传染病群体防治工作,应遵循学校管理的有关规定,妥善安排好预防接种及其他群体防治措施的时间,以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五、未经县教育局、卫生局、卫生防疫站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实施群体性防治措施。违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篇3:幼儿园疾病预防制度
幼儿园预防疾病制度
1、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经常性疾病预防工作。
2、按年龄及季节完成防疫部门所布置的预防接种工作。
3、及时了解疫情,发现传染病及时报告,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早隔离;积极采用各种办法防治疾病,降低发病率。
4、在传染病流行期间不要带幼儿到公共场所。
5、加强体检锻炼,增强儿童体质,提高对疾病的抵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