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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补充规定

编辑:文本库2022-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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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业技术学院教学管理补充规定

  随着高职教育改革的深化以及院系两级管理的逐步推进,教学质量将越来越成为我系能否做强做大决定因素,而教学管理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为此,根据学院有关教学管理制度,结合系部实际情况,制订系部教学管理补充规定如下,请各科室及全体教职工认真执行。

  学期授课计划与实践教学授课计划的制定与实施

  1.学期授课计划由任课教师根据课程标准、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程表逐项认真填写,考虑节、假日及全院性活动,注意掌握机动课时。课程标准正在修改或教学内容变动较大的,教师可以结合原大纲、专业知识与能力要求以及教材内容,妥善安排学期授课计划。

  2.授课计划中各教学环节(理论课、习题课、大作、课设、实习、实训)要与课程标准与教学任务书一致,总学时数要与教学任务书中的总学时数相同,原则上教师不得另外增加教学环节或安排补课(包括理论课与习题课)。自行增加教学环节或安排补课的,其相应工作量不予以计算。

  3.学期授课计划应包含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进度安排。

  4.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分两类,与理论课程相配套的课程实验填写在教务处制定的《实践教学学期授课计划》表中。独立开设的实践课包括课程设计、大型作业、拆装、实习、实训实施计划要分课程填写在本系制定的《教学实习或实训实施计划》表中。

  5.《学期授课计划》与《实践教学授课计划》要于第二周周五前上交各专业教研室审批签字。教研室主任要催收并对计划上交时间进行记录,及时审批后第三周周一前送交系教学副主任审批,教学副主任及时审批签字后交系办复印一式四份,教师、教研室、系办、教务处各执一份。

  6.教学过程中要认真执行授课计划,规定开出的实验课必须开出,教学进度应保持与授课计划大致相当。若计划需作较大调整的,报专业教研室、系教学副主任审批后方可实施。

  7.《学期授课计划》与《实践教学授课计划》尽量采用打印稿。

  听课管理

  1.系主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节数不少于6节,教师听课节数不少于4节。教研室主任一般要在每学期中听遍本教研室中每一位教师的课,系主任、副主任一般要在一年内听遍系每一位教师的课。在听课节数上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抄袭其他教师教案作为听课记录充抵听课次数。

  2.各教研室每学期要至少组织公开课一次,并积极组织教师进行互相听课、评课活动,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3.听课要有记录,对课堂质量进行客观公正评价,学期结束前要上交教研室,然后汇总系办归档。

  实践教学环节管理

  1.安全教育:必须重视安全教育,实习(实训)开始周的第一天上午进行安全教育要制度化,实训科长要到场对学生进行安全与劳动纪律教育。实习、实训车间现场要在明显地方张贴安全警戒标记和标语,安全和劳动纪律要印制成册,学生人手一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2.到位率:各实践教学环节(包括大作、课设、实习、实训、毕业设计等环节)指导教师原则上必须坚守岗位,系部将实行学生对实习指导教师进行考勤制度。大作、课设等环节的指导教师必须保证规定的到位时间到校进行现场指导,指导周实行签到制。

  3.指导工作规范:各实践环节必须有任务书、指导书。实验要上交实验报告,课设与大作要上交设计说明书、图纸,实习和实训要有相应的成绩记录表。实验报告、课设与大作的设计说明书、图纸要及时批改后上交各教研室,实习和实训成绩记录表上交实训科。实践环节成绩及时通过网络输入“学院成绩管理系统”,成绩底稿交系办备案。各教研室主任和实训科要做好相应资料的催收、归档工作。

  4.指导教师在实践教学开始前要有充分的准备,既要有集中讲解,又要有个别答疑,更要有动手演示,不能敷衍了事。

  5.指导教师要及时填写当天的实验记录《实验实训室使用记录表》,实训科要每周进行实践环节情况统计,汇总后上报院教务处实训设备科。

  调停课管理

  教师因病、因事需要调停课或停课后补课的,原则上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只要条件允许,调停课应自行联系相近课程任课教师代课。未经批准擅自调、停、代课的按教学事故论。

  毕业设计管理

  1.教师申报毕业设计课题时要填写《毕业设计课题申报表》,与《毕业设计任务书》一起报教研室、系部审批后确定。《毕业设计申报表》与《毕业设计任务书》要反应毕业设计课题的主要内容、课题难度及课题工作量大小,教研室要对课题的内容、难度与工作量大小把关。

  2.课题要经教研室主任与系部签字后方可作实施。

  3.毕业设计期间,指导教师要定期定时保质保量对学生进行指导,系部进行考勤,实行签到与学生考勤相结合的制度。

  4.青年教师原则上要根据自身专业特长与专业方向配合主导教师参加课题指导工作,同时加强实践教学指导工作的学习和锻炼。

  考试与成绩管理

  1.考试(考核)是检查教学效果的重要途径,教师要积极进行考试(核)方式、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的改革,突出实用性知识与对专业技能的考核,尽量减少死记硬背的内容。

  2.各教师要认真出好每一份试卷,试卷要反映所学课程的主要内容,同时兼顾高职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握好试卷的深度、广度和知识点分布的合理性。A、B卷的相同题量分不能超过25分。成绩分布要合理,避免大面积不及格情况的出现。

  3.试卷(卷面、参考答案、评分标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专业教研室审批,教研室主任与系部教学副主任要对教师的试卷认真审批、把关。

  4.教研室要积极组织教师进行考核内容与考试方式的改革,打破传统的闭卷考试的束缚,推动我系教学改革的深化。

  5.教师要及时批改试卷,通过网络录入成绩,成绩底稿要与试卷、试卷分析表一起交系办备案,系办要对这些资料的上交时间、是否齐全进行统计登记。

  教学检查

  教学检查是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从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途径,系部根据学院教务处的要求每学期进行的期初、期中与期末三次教学常规检查要制度化。

  期初主要检查学期授课计划与实践教学授课计划的制订,期中与期末主要检查授课计划的实施、教学进度的把握、听课次数、作业布置与批改、教案以及实践教学环节是否按规定、实践环节的相应资料是否齐全等方面等情况。

  教研室主任与实训科科长要对理论教学与实践环节填报有关教学检查统计表,检查时教研室、教学副主任要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意见。

  教研室工作

  1.教研室每学期初要有工作计划,期末要有工作总结,并认真按计划实施。教研活动要有记录并于期末上交系办备案。

  积极做好重点课程建设、教改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教师申报科研课题。

  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

篇2: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为了促进学生掌握职业技能的热情,为将来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作好准备,经研究决定对于参加本系举办的院级技能竞赛的学生根据竞赛成绩确定获奖名次,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以下奖励:

  1、根据获奖名次加不同的综合考评分,由学生管理部门认定;

  2、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奖励学分1分;

  3、单人项目:一等奖奖励现金150元,二等奖奖励现金100元,三等奖奖励现金50元;集体项目奖励获奖集体:一等奖奖励现金300元,一等奖奖励现金200元,一等奖奖励现金100元。

  参加院级以上技能竞赛获奖学生的奖励根据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机械工程系

篇3: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方法

  职业技术学院外聘教师管理方法

  一、外聘兼职教师任职条件

  外聘兼职教师应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大学本科及其以上学历;

  2.中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双师素质”教师。

  二、外聘兼职教师聘用程序

  1.外聘兼职教师由教研室提名。根据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及新学期教学任务、教师专业技术结构及教学工作量情况,由教研室于学期结束前四周确定外聘兼职教师人选。原则上现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实际工作的兼职教师应占专业课教师的比例≧10%。倡导各专业主干课程聘请有关高校专家教授主讲。外聘兼职教师须填写“机械系外聘兼职教师登记表”报系部审批备案。

  2.外聘兼职教师由系部审批。系部主任应根据本系部的教学情况对教研室提名的外聘兼职教师资格及其聘请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三、外聘兼职教师管理要求

  1.各系部或教务处每学期初召开一次外聘兼职教师会议,明确新学期教学工作任务;

  2.各系部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的业务考核,注意外聘兼职教师日常教学工作与教学质量的监控,并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

  3.教务处负责对外聘兼职教师工作量统计、课酬与误餐补贴计发,并与本院专任教师一并列入学生对教师的测评范围。

  四、外聘兼职教师教学工作规范

  外聘兼职教师应以主人翁的姿态,遵守《职业技术学院教学工作规范》。其课堂教学的主要规范是:

  1.兼职教师对其所承担教学的课程,应在开课前两周内根据校历、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的安排,填写学期授课计划(一式三份),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系(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务处、系(部)或教研室和本人各执一份。

  2.兼职教师必须认真备课,并按要求撰写好教案。教师讲授以前上过的课程时,要认真总结过去上课的经验和不足,必须重新备课,并补充和完善教案的内容。教师备课应准确把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明确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确定重点和难点。教师备课应广泛收集有关的现场资料,了解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实际中本专业的现状和发展趋势,积极进行教学内容的更新补充,反映最新经济动态和广泛采用了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并附有现场实例或案例。同一门课程有两名或两名以上教师讲授时,教研室应组织集体备课和开展教学研究活动,以统一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和教学进度。教师应根据课程教学的要求做好课前准备,对教学环境、电教设备、教具模型、教学挂图、教学仪器、工作材料等硬件在授课前要逐一检查和落实,保证教学的正常进行。同时应充分了解学生生源、学习基础和所学专业的特点,处理好本课程与先修课和后续课的衔接关系。对于技能课和实务课、以及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教师应在课前进行试做,并做好材料、仪器设备的准备工作。

  3.兼职教师要从高职教育的特点出发,注重学生能力的培养。把传授知识、强化技能和培养能力有机地结合起来,突出职业能力的培养和职业素质的训导。教师授课应遵循教学的基本规律和原则,按照高职教育的要求,结合本课程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和运用先进的教学方式和方法,提倡启发式教学和讨论式教学以及教、学、做统一,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教师讲授理论知识时要概念准确,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富有启发性。教师传授专业技能时应严格遵守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于各类安全事故有预防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在传授技能过程中,要进行集中示范,巡回指导,不断探索和总结先进的技能教学法。教师授课应着装整洁、大方,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提前两分钟进入教学场所,中间不得随意离开教学场所,严禁教师在课堂上开通和使用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作。教师上课应严格遵守学院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拖课、不提前下课。

  4.兼职教师因事、因病需要调、停课或代课,应提前向教研室主任提出申请,系(部)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行。教师因故不能提前办理手续时,原则上应提前12小时通知所在系(部)领导,事后到教务处登记备案。

  5.兼职教师应利用课余时间辅导答疑,每个授课单元都应有定时间、定地点的课外辅导答疑,停课后、考试前必须安排一定学时的辅导答疑,但不得变相泄漏考试内容。辅导中除解答课堂教学中学生的疑问外,还应了解学生对课堂教学的意见和要求。

  6.兼职教师要按本门课程的教学要求布置作业,每个单元课至少要布置一次作业,并在学生上交作业后的第二周完成作业的批改,原则上要全批全改。教师批改作业应注明批阅时间,并评定和记载学生作业的成绩。

  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

篇4:职业技术学院各科室及负责人工作职责

  职业技术学院各科室及负责人工作职责

  一、系部办公室:

  1.协助系主任、副主任做好系年度或学期工作计划、学期教学实施计划、教学任务落实方案等的编制工作;

  2.协助系党总支书记做好学生大型活动、招生宣传、就业推荐方面的相关配套工作;

  3.负责系部各种文件的起草、收发,相关报表的填写及上报工作。负责本系档案管理、印签管理。做好本系的各种文件、教学资料、专业报刊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4.负责系部会务安排、来访接待、教学协助工作;

  5.负责做好日常教学运行管理过程中的具体事务工作,同时做好专业机房的管理和系部宣传网页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工作,协助分管的副主任做好学期及学年教学工作量的结算工作;

  7.协助系主任做好系部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8.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教研室:

  1.根据学院和系教学工作计划,负责制订本教研室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做好学期或年度总结工作;

  2.主持开展业务性教研活动,包括集体备课、教学观摩、研讨教学方式和方法的改进、考核方式的改进等。教研活动实行签到考勤,活动内容必须认真记录;

  3.负责制订或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理论课程或实践环节教学大纲,编制学期各专业班级实施性教学计划进程表,落实相关课程和实践环节教学任务及教材征订工作;

  4.负责本教研室教师授课计划、试卷及实践教学环节实施计划(包括指导书和任务书、分组情况和进度安排等资料)的审核工作和教学运行过程的监督检查工作,同时负责相关教学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工作。

  5.负责实施本教研室的教学检查工作、教师业务考核工作等;

  6.积极配合实训科认真做好实验、实训室以及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

  7.组织教师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工作、重点课程建设工作、产学研结合工作;

  8.负责所属专业的毕业设计课题申报、学生分组及指导工作落实、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

  9.负责做好学生专业教育、课程选修指导工作,同时配合做好招生宣传、就业指导工作;

  10.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训科:

  1.负责专职实践教学指导人员的管理和实践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制订科室人员岗位职责并督促实施和考核,同时做好学期或年度总结工作;

  2.负责系部所属实验实训室教学仪器设备的登记管理,仪器设备维修配件、工量具、实习耗材申购和验收入库及发放工作;

  3.直接安排和落实认识实习、金工实习、拆装实习、数控加工技术实习、模具制造技术实习,包括实习大纲制订、指导书和任务书编写,学生分组和进度安排及指导人员落实,学生下车间前的安全动员,实习期间的考勤,实践教学实施过程的监督检查。同时做好上述实践环节的成绩考核及考核结果入册工作;

  4.负责所有实验室、实训室和实习车间的运行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运行情况管理、教学计划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实施情况及效果考核;负责所有实践教学环节相关的教学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

  5.负责组织学生参加技能等级考核,包括强化训练、报名及考核相关准备工作;

  6.积极开展产教结合工作和实践教学改革研讨工作,认真做好校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工作;

  7. 完成系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职业技术学院机械工程系

篇5: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职业技术学院实训室管理制度

  1.学生必须按照教学计划的规定按时参加实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学生未经指导教师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3.学生必须注意维护实训室的教学秩序,严禁穿拖鞋、背心,不得在室内乱涂、乱丢、乱吐,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4.新到基地工作的教职工和首次进入基地的学生,必须经过安全教育,掌握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技术。

  5.学生在教学实训中,要认真实训,中途不得无故离开,若有特殊情况,需经指导教师同意后才可离开。

  6.未经指导教师允许,实训室内的仪器、工具不准私自拿出本实训室外,如被发现,将视盗窃处理。

  7.学生必须必须在实训指导老师指导下使用仪器、设备,严守操作规程,节约使用材料,爱护教学设备。实训过程中,学生如不听从指导或违规操作而损坏教学设备,要负赔偿责任,造成重大事故,要追究相应责任。

  8.实训结束后,学生必须把实训台桌面清理干净,检查仪器、工具数量并摆放整齐。

  9.实训结束后,学生应搞好实训室卫生,切断电源,关好窗门。

  10.要做好防潮、防尘、防光、防热、防水、防冻、防震、防爆、防锈、防腐蚀、防火、防盗工作,对不常用的电子仪器设备,要定期进行通电检查。

  11.学生按要求填写相关的教学管理表格和提交实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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